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33期)称,近期,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5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浙江维多利置业有限公司永嘉维多利大酒店分公司自制的鸭舌,氯霉素检出值为0.447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浙江维多利置业有限公司永嘉维多利大酒店分公司自制的泰式凤爪,苯甲酸检出值为0.188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文成县美家乐西点店自制的脏脏包,霉菌检出值为340CFU/g,比标准规定≤150CFU/g高出1.26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云和县有点甜甜品店加工自制的水果戚风蛋糕,霉菌检出值为320CFU/g,比标准规定≤150CFU/g高出1.13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5)杭州萧山味舵主火锅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638mg/kg,比标准规定≤100mg/kg高出5.38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6)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潘艺小吃店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1470mg/kg,比标准规定≤100mg/kg高出13.7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7)湖州龙溪街道肖烧腊卤味店生产销售的猪头肉(熟),亚硝酸盐检出值为66.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温州、湖州、丽水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个月内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检单位名称
被抽检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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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维多利置业有限公司永嘉维多利大酒店分公司
永嘉县桥头镇桥头大道东侧
鸭舌
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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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氯霉素║0.447μg/kg║不得检出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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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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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维多利置业有限公司永嘉维多利大酒店分公司
永嘉县桥头镇桥头大道东侧
泰式凤爪
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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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7
苯甲酸║0.188g/kg║不得检出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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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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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美家乐西点店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140-3号
脏脏包
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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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7
霉菌║340CFU/g║≤150CFU/g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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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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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有点甜甜品店
浙江云和县浮云街道府前路C4幢93、95号
水果戚风蛋糕
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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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1
霉菌║320 CFU/g║≤150 CFU/g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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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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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味舵主火锅店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249号(二楼)
油条
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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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3
铝的残留量║638mg/kg║≤100mg/kg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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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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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潘艺小吃店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碧江花苑5号
油条
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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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铝的残留量║1470mg/kg║≤100mg/kg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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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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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龙溪街道肖烧腊卤味店
浙江省湖州市龙溪街道罗师庄村师庄路小区347号-1
猪头肉(熟)
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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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6
亚硝酸盐║66.8mg/kg║不得检出
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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