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开展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行动安排部署,烟台公安机关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和环境犯罪行动,突出打击民生领域犯罪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打击以下四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食品领域:重点打击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假酒、非法添加、滥添加、食品保健品欺诈宣传以及网络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
药品领域:重点打击假劣抗肿瘤类、抗生素类、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风湿病等慢性疾病用药类、儿童用药、中药类、美容针剂类等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犯罪、跨国制售假药犯罪行为。
农资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药、兽药、种子、化肥等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假农资犯罪行为。
环境领域:重点打击非法排污、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废物、非法采矿采砂、非法捕捞、搭建“大棚房”等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
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案件3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1人,11起案件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7起案件被列为省公安厅督办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
根据烟食安办字【2016】5号关于印发《烟台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被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最高奖励30万元。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开展,从身边发现线索,积极检举揭发。
烟台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举报电话:0535-6297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