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2月12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谢充灵)昨天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获悉,上月福州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9%,八大类商品价格中食品烟酒类涨幅最大,达3%。
上月构成我市CPI的八大类商品价格中,食品烟酒类同比上涨3%,居住类同比上涨2%,交通和通信类同比上涨1.8%,衣着类同比上涨1.2%,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同比上涨1.2%,医疗保健类同比上涨1.2%,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同比上涨0.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同比下降0.1%。
今年前11个月,福州CPI同比上涨1.3%,八大类商品价格中,食品烟酒类同比上涨2%,居住类同比上涨1.7%,医疗保健类同比上涨1.6%,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同比上涨1.4%,交通和通信类同比上涨1%,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同比下降0.6%,衣着类同比下降0.4%,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同比下降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