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宝食品最新公告,公司 2 月 11 日收到大股东深圳前海天宝秋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宝秋石”)的通知,因“自身经营需要”,天宝秋石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预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5988809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股东天宝秋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15862073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5.12%,所持有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天宝食品近期风波不断,并遭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2018年三季报显示,天宝秋石为天宝食品的第三大股东,仅次于大连承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作庆。目前,作为一致行动人的承运投资、黄作庆正计划将其股份转让给上海国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仍未完成。
1、大股东宣布减持不超6%
天宝食品最新公告称,此次天宝秋石拟减持股票来源是2016 年实施的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包括非公开发 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减持方式是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公告称,本次减持计划前,天宝秋石持有公司股份 11586207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5.12%;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天宝秋石持有公司股份 69873264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9.12%。
天宝食品表示,天宝秋石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在天宝秋石宣布减持之前,天宝食品的控股股东早就有意减持。
2018年4月,天宝食品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承运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黄作庆拟筹划重大事项,拟交易对手为上海国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运投资、黄作庆拟分别转让公司不超18%、10%股份,拟交易总金额范围9.96亿至13.03亿元。该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2018年5月,天宝食品再发公告,控股股东大连承运投资集团与上海国乾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于 5 月 9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 协议》,协议约定承运投资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公司 5770500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4%)转让给国 乾投资,转让价格为 8.33 元/股。
承运投资与黄作庆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天宝食品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黄作庆,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黄作庆。
不过,承运投资及黄作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遭到冻结。
2018年11月,天宝食品公告,承运投资及黄作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承运投资持有本公司14435.7360万股,占18.8338%,承运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黄作庆持有公司14045.9147万股,占18.33%,黄作庆持有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天宝食品称,目前,承运投资及黄作庆正与相关方积极协商沟通,承诺将尽快达成和解并解除上述股份司法冻结。
时至今日,上述股权转让仍未完成。根据天宝食品1月30日最新公告,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协议转让事宜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承运投资与国乾投资尚未就协议的延期及其他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2、天宝食品失信成老赖
遭到股东竞相减持的天宝食品,是一家以加工、出口水产品和农副产品为主营业务的外向型股份制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权。2008年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职工人数超过2000人,在美国和日本设有子公司。
从业务来看,天宝食品的主营业务主要由水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冰淇淋制造、药品销售和仓储构成,其中水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冰淇淋制造是公司目前的核心业务。
业绩方面,天宝食品2018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67亿元,同比下降22.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7万元,同比下降68.49%。
1月31日,天宝食品发布业绩修正公告:2018年亏损1.3亿元至1.75亿元。天宝食品称,由于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的贷款被宣布全部到期并起诉至法院,由此产生的罚息较预期数额增加,另外因其他诉讼判决导致利润损失增加。
业绩下滑之时,天宝食品也面临诉讼麻烦。
2018年11月,新京报独家报道,天宝食品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彼时,天宝食品未发公告。11月30日,天宝食品公告确认,公司因(2018)辽 0213 执 1156 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天宝食品称,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与北京合润德堂文化传媒有限责 任公司纠纷一案,根据辽宁省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辽 02 民终 9203 号)显示涉案金额合计 134.2631 万元(其中:广告费 130 万元,承担案件诉讼费 4.2631 万元),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年12月,天宝食品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签发的《关于对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845 号)。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表示,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自查并作出书面说明:请说明导致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涉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并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诉讼事项,以及说明诉讼事项披露情况是否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1.1.1 条及第 11.1.2 条的相关规 定。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天宝食品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向金州区人民法院提交的《撤销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及解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及《解除限制消费申请书》未获准撤销。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再次向金州区人民法院提交两份《执行异议申请书》,目前尚无回应。
天宝食品还披露,2018 年 12 月 21 日起,公司董事会陆续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涉案资料,因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借款合同纠纷,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相应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诉讼要求,涉案金额合计 587952488.41 元,占公司 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