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1月8日电 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称,青岛首次开展供青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确定第一批供青食品标准目录为巴氏杀菌乳、绿茶、小麦粉、花生油和包装饮用水共5类产品。依据标准,未来将建设供青食品认证制度,市民可依据认证标识买到更高品质的供青食品。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制定供青食品标准,主要是对供青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开展包括质量安全等级、认证认可等在内的技术标准研究,分类、分批研制一批重要食品质量标准,依据供青食品标准规范组织开展认证认可工作,建立认证认可常态化工作机制。
目前,《供青食品 巴氏杀菌乳》等5项供青食品标准,已于2019年12月20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立项,并经过青岛市标准化院等多家起草单位的产品预研、指标比对、标准草拟、数据核验,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后期将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整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修订完善标准文本,并按国家规定执行送审、报批、发布等流程。即日起至1月24日,广大热心群众、团体、企业可登录“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填写《征求意见表》通过邮箱反馈至青岛市标准化协会。
相对于国标、行标来说,供青食品提出了更高的指标。其中,《供青食品 巴氏杀菌乳》团体准明确了“巴士杀菌乳”为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等工序制得的液体产品。规范了巴氏杀菌乳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适用于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的巴氏杀菌乳。标准中,对理化要求、原料要求、感官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三聚氰胺限量、真菌霉素限量、农残最大残留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等明确了执行依据。
《供青食品 包装饮用水》团体标准适用于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对污染物限量、大肠菌群计数、邮寄物指标、无机非金属指标等执行依据进行了严格规范。
下一步,青岛还将建立认可认证机制,食品企业可根据5大标准进行对比,符合标准的可向认证部门进行申报,符合标准的产品可加认证标识。供青食品标准同时适用于内供、外供企业,企业获得认证后在其产品上加标,基于供青食品标准的高指标定位,消费者在选购时便可依据标识买到品质更高、更安全的供青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