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及添加剂、有机污染物等问题

央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记者 邵蓝洁)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50批次样品,检出11批次样品不合格。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在11批次不合格样品中,4批次样品存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兴镇锐哥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湖南省老赢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正红糖,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经开区亿联华超市销售的、标称西藏自治区拉萨天信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擀鲜土豆粉,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好酥香破酥包子店加工销售的白馒头,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塘子世华小吃店加工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批次样品检出有机污染物问题。广东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番禺汉溪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深圳市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青岛市北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润之家烤制鱿鱼丝,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介绍,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最大限量值为4.0μg/kg,而该批次样品检出值为5.70μg/kg。市场监管总局方面介绍,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原料腐败或加工过程控制不严所致。
1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婴皇贝贝母婴生活馆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济南绿宝乳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济南道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银花柚子汁,产品标签标示0防腐剂,但检出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为0.118g/kg,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另外,还有4批次样品存在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1批次样品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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