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提升能力筑牢食品安全监管防线

  一部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红遍大江南北,很多观众沉醉于中华美食的独特魅力,甚至直呼“口水止不住”。然而,面对生活中舌尖上的安全问题,人们又不禁感叹:荧屏上佳肴令人回味无穷,现实中问题食品却让人心惊肉跳。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同志指出,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多亿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如何让人们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政府必须承担的重要职责。

2015年以来,我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以夯实基础、强化基层、提高能力、创新监管为重点,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2018年7月至8月,第三方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显示,我市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为72.67%,创建知晓率75.98%、支持率94.30%,均达到国家创建标准。在政府、企业公众、媒体等全社会协同努力下,百姓食品安全幸福指数稳步提升。

专项规划 监管保障力度全面加大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始终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公共安全工程,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锲而不舍推动工作落实。市、县两级均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食品安全规划作为政府专项规划出台。2016年至2018年6月,全市加大财力保障,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38114万元,为检验检测、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等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持;同时加大人力物力保障,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执法车辆261辆,平均每3.88名监管人员配备1辆执法车,基本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积极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原市食品检验所取得753个产品标准和3083个参数标准的检验资质,成为位居全国同等城市前列的食品检验所;市农产品和水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均为通过“双认证”的部级检验中心;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作为全国检验资源整合首批试点,2017年完成了迁址及资质复评,检测参数指标已增至31大类1508个参数,在全国检验资源整合会议上作典型发言;金普新区和长海县食品检测中心作为第二批资源整合试点,均已完成建设任务。

创新驱动 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大连市坚持创新驱动,在持续推进辽宁省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健全制度机制,优化监管模式,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提质增效。

街道设科、乡镇专干,配备基层得力抓手。街道(乡镇)基层政府长期以来只有食品安全临时机构、兼职人员,制约了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有效落实。为解决这一瓶颈,我市首创在基层政府设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或专干,市编委办、市政府食安办联合发文,在市内区所有街道设立综合协调科,其他地区街道(乡镇)设立综合协调科或1~2名食品安全专干,承担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真正实现了将食品安全工作延伸至街道(乡镇)、社区、居民小区、楼院。目前,全部区市县均完成了编制认定和人员配备,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线索摸排、基层宣传及社会共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条块衔接、专兼结合,深度优化监管网格。区(县)市场监管局、基层监管所承担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职能,为适应网格化监管专业能力要求高的实际,带动网格负责人实现一专多能,大连市设计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专干牵头、网络协作”的监管工作模式,“条”即为上下贯通的政令机制,“块”即为网格化监管,网格员兼任食品流通、餐饮、保化等某一业务专干,在负责本网格监管的同时,指导基层所内其他网格员开展兼任业务,以“抓起来为条、坐下去为块”的监管方法,实现了“条线”的专业监管和基层站所的“区块”监管有机结合。全市的13个区(县)大网格、161个街道(乡镇)中网格、1628个村(社区)小网格、2100余名执法人员、1675名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四级监管网络实现无缝对接、上下畅通、运转有序。

协作联动、建立机制,切实打通部门壁垒。市政府食安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联动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市场、农业、公安、城管)派出机构、社区、协管员的食品安全职责分工,构建了基层食品安全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流程图,明确由街道(乡镇)协调辖区内食品安全各类机构,管理协管员、信息员等专兼职队伍,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组广泛吸收食品企业、居民代表和志愿者参加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积极动员多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共治共享。通过便捷高效的联动机制,推动各方力量密切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2014年,大连市出台《大连市社区(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由各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协管员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协管员补助列入所在地年度财政预算。目前,全市共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1675名,覆盖率为100%,每月每人不低于500元补助。针对全市食品安全协管员过于分散,难于集中统一培训的实际,市政府食安办利用微信公众号“食安助手”平台,对全市食品安全协管员统一进行免费培训和考试,实现了协管员培训规范化、信息化、随时化,全面提升了我市协管员的协管能力和水平。

夯基固本 监管能力建设成效显著

●乡镇街道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我市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通食药监管链条“最后一公里”,筑牢食药监管前沿阵地。大连市现有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129家。2016年底, 66家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高水平通过规范化建设初审验收,占比51.16%;2017年,大连市50家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通过规范化建设初审验收,累积占比89.92%;2018年底大连市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将100%通过规范化建设初审验收。按照《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2016年底前各市需有不少于30%的食药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2017年底前累计不少于65%的食药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2018年底前全部食药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

“精”确把脉,量身制定建设标准。为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市食药监局积极谋划“自选动作”,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十大支撑性工程”。在深入研究国家、辽宁省《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出台了《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力求软件与硬件并重,既有统一的形象,又有规范的内涵,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统一、权威基层食药监管体系。《标准》中明确了“一班工作人员、一处办公用房、一套规范标识标志、一辆执法车辆、一组基本装备、一套执法装备、一套快检装备、一套信息化监管软件、一系列工作制度、一套党建工作标准”10项建设标准,其中“一套信息化监管软件”是大连市的特色标准。

“精”细保障,加大资金设备投入。截至目前,市食药监局先后向各区市县(先导区)市场监管局拨付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资金共计870.6万元,用于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基本建设和队伍能力建设;申请大连市政府投资3837万元为系统监管人员配备执法装备,其中2300余万元直接用于为全市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配发笔记本电脑、录音笔、摄像机、暗访取证设备、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食品快检成套设备等30余种执法检测装备;指导全市13家区市县市场局先后投入6000余万元,提升基层食药监管能力;按照不低于500元/人·月的标准为全市协管人员予以补助,调动村社协管员工作积极性,逐步构建起了市局、13个区市县局、129个基层站所、528个监管片区的四级监管网格,全面提升了基层食药监管机构的执法工作条件和技术保障水平。

“精”心指导,全面规范制度文书。围绕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日常监管、执法办案、投诉举报、应急处置等环节,指导基层食药监管机构梳理健全行政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栏,对工作职责、办事指南、监管责任分解等上墙公示事项提出指导意见;引导基层所探索拟制日常监管标准化执法“傻瓜清单”,为基层站所规范化执法奠定基础。

“精”准施策,补齐基层监管短板。熟练操作快检设备是大连市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的短板。为此,我局从顶层设计出发,在快检设备招标时,明确中标单位负责配备快检专业人员,提供快检耗材,开展不少于一年的快检服务,逐步构建起了“快检设备硬件+快检管理软件+快检外包服务”三位一体的覆盖全市的基层快检体系,有效解决基层快检人员短缺的实际困难。大连市每个基层站所检测点每年将完成至少750批次快件样品的检测任务,其中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动物源性食品(兽药残留及违法添加)及常规理化检测比例为8:1:1,畜禽肉与水产品各占动物源性食品的1/2。

“精”磨细琢,鼓励培育特色亮点。大连市深入实施“一区一品”策略,鼓励基层大胆创新,挖掘激发基层规范化建设活力。全市重点打造以西岗区白云街道市场监管所为代表的7家示范所,发挥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西岗区探索创新基层监管体制,在街道设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在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推广“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专干牵头、网格协作”的监管方法,切实提高基层监管效能。甘井子区先后投入300万元,建设具备121项检测能力、服务于辖区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的区域性食品快检中心。

“精”微考量,上下联动以评促建。为确保全市129家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高水平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我局制定了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验收初审方案,并严格执行基层单位自查、市级单位初审、上级单位验收的“三步走”策略,验收结果纳入大连市政府对各区市县政府的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中,旨在上下联动、以评促建、形成全市规范化建设“一盘棋”。

●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成效显著

稳步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为优化区域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配置,提高基层检验检测能力,自2014年起,我市启动了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2014年10月,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区域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2015年4月,我市申报了全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整市推进”试点市,拟在北部(庄河)、中部(金州)、西部(瓦房店)分别设置3个区域性食品检验中心,东部(长海)和南部(旅顺)分别设置2个一般性检验机构,以实现食品检验能力全覆盖;2016年3月,金州新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获批为第二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区域性检验中心试点,长海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获批为第二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一般性检验机构试点。上述3家单位现均已建成、取得食品检验检测资质并正常开展检验工作,其中: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拥有检验资质31大类1508项,金州新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拥有检验资质35项,长海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拥有检验资质15大类389个项目。

不断强化食品(农产品)抽样检验。我市坚持每年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覆盖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鲜蛋、水产品、奶等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抽检任务,以及对小企业、小作坊和餐饮单位的产品进行抽检。其中,蔬菜、水果、畜禽肉、鲜蛋、水产品、奶产品中每个抽样不少于20个/月。农业部门每年市县两级农畜产品定量检测数量在4000个以上,定性检测数量5万个以上,对检测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追溯查处,强化分工协作和信息沟通,基本实现监测产品主要品种和区域全覆盖。渔业监管部门对全市主要渔业养殖品种做到了监测全覆盖,药残和贝类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监控达到农业部风险监测检测参数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老百姓最不放心的就是我们最关心的,让老百姓放心就是我们工作的重心”的工作原则,开展4轮“十大不放心食品”征集抽检活动,累计征集信息13万条次,抽检食品850批次,合格率为99.5%。市商务部门出台了《关于2017年粮食质量测报、会检及安全监测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放心粮油”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等文件,2017年对所有“放心粮油”企业进行抽样检查,监测覆盖面达到100%。2018年,完成上半年质量安全检查,监测覆盖面达到总数的90%。针对不合格食品及时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积极采取措施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控制,查清来源、生产数量和销售流向,并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停止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下架、召回问题食品等义务。持续推动“检打联动”,对检测不合格样品全部进行追溯调查,定期向市政府、区市县通报检测结果和溯源处理情况并组织专家分析会商。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报告体系。自2013年起,大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共同参与,监测点县区覆盖率达到100%,并将监测点逐步延伸到城乡接合部、乡镇以及农村地区。我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由2016年的56家增加到2017年的73家,2018年扩展到189家,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哨点医院数量逐年稳步提升;监测机构类别与级别逐渐扩展,到2018年,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已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了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我市按照《大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开展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市、县两级疾控中心成立应急队伍,全年实行24小时在岗应急值班,设立食源性疾病接报电话,保证能够及时、规范报告和通报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

着力推进食品安全科技创新。近几年,我市重点加强食品及食品相关领域科技体系建设,在食品及食品相关领域纵向科研项目200多项,投入资金约1亿多元,发表学术论文近500篇,授权发明专利近70项,出版专著5部,制定了相关的行业标准规范。依托大连工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等高校和单位,积极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其中,农产品收贮运特质性营养品质保持与关键控制点评估的项目研究,被农业部立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重大专项子项目。大连市疾控中心2016年-2017年3项技术获批中心级的新技术应用。探索和研究科技政策和激励机制,打造良好的科研氛围,我市现拥有7位以大连工业大学朱蓓薇教授为代表的国家级食品专家。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成效显著

围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我市不断完善“一案三制”建设,重点加强专家队伍和应急队伍建设,注重事故风险研判,确保了全市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了《大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完善应急程序和制度,建立紧急医疗救援、疾病预防控制、心理干预、健康教育等四大类卫生应急队伍22支,指导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建了大连市食品安全检验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组由来自16个单位56名专家组成。印发了《大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操作手册》,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程序、工作职责,食品安全事故组织机构及联络名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撰写和相关法律、法规,共28000余字。按照原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规范配备了应急装备,包括:应急通信类、应急保障类、个人携行装备,并同时为区市县局配备了应急携行装备和应急通讯装备。市、县两级坚持每2年至少组织1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有力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有效处置了各类群体性食源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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