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从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传来消息,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导尿管行为,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此次集中整治,将在2019年春节前,使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据了解,此次行动重点整治对象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类,对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的违法违规情形,将被重点整治。
此次集中整治,将分为部署动员、集中整治、检查督促、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在 2018年12月至2019年 1月的集中整治阶段,各市相关部门将组织力量,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展开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大行动、大培训,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行动。2019年1月,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还将联合派出工作检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此基础上,2019年2月,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向全省范围进行推广宣传,推动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