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6日讯(特约通讯员 李楠)近日,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布,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
4月4日,笔者跟随调查人员来到汨罗市一中、二中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商店等食品经营店,现场查验是否出售“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山寨食品及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等问题。排查组重点检查了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饮用水管理、集中用餐配餐制度落实情况、餐饮经营单位证照持有、生产经营环境、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情况,并且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学校,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从3月20日开始至今,汨罗市食安委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教体局联合采用抽查式的方法共排查了全市62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校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道,全市范围内已抽取排查的58所校园内,所有幼儿园及部分小学未发现开设商店,高中学校基本都开设商店,要求设立商店的学校在清明节前夕将所有辣条和过期的产品进行下架处理。检查完后发现部分学校食堂还存在菜品留样不规范、五防(防鼠、防蝇、防虫、防尘、防腐)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相关证件不齐全等问题,已要求学校限期内整改完,并且调查组将会定期回访。
通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