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有机食品是伴随有机农业的发展及人们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而产生和形成的一类食品。目前,全球有机食品的发展正处于繁荣期,有机食品的消费呈快速增长趋势。世界各国对有机食品的认证也有各自的法规规定,对此,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事业部日韩服务团队针对韩国有机食品认证制度作出如下解读,与关注有机食品的企业及网友一起分享,供大家参考。
1.韩国有机食品的定义
有机是指遵守韩国规定的认证标准,最少的使用允许物质进行有机食品及非食用有机加工品生产、制造加工或处理的一些列的活动及过程。
有机食品是指通过有机的方法生产的有机农水产品和有机加工食品(以有机农水产品为原料或材料生产、加工、流通的食品)。
2.韩国有机食品的认证
韩国有机食品的认证由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和韩国海洋水产部负责,主要根据《环保农渔业培养及有机食品等的管理、支援相关法律》等相关法规进行管理。
韩国有机加工食品的认证标准中对产品的加工原料、加工方法、病虫害及致病菌管理、清洗消毒、包装、有机原料及加工食品的运输、记录等作出了相关要求。有机食品的认证审查需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查(包括企业设施)。认证证书有效期为1年。
3.国外有机加工食品原料
韩国《可以作为有机加工食品原料使用的国外有机加工食品》中规定了15种可以用作有机加工食品原料的国外有机加工食品,包括豆油、玉米油、菜籽油、米糠油、芝麻油、苏子油、红花油、葵花籽油、棉子油、花生油、橄榄油、棕榈油、椰子油、混合食用油、辣椒籽油。
4.韩国有机加工食品互认
对于国外的有机认证产品,韩国也是承认的,但前提是国外政府应向韩国国立农产品管理院或国立水产品质量管理院申请有机加工食品同等性认证并提交相关规定文件,证明本国认证制度与韩国有机加工食品的认证标准相同,或比韩国的认证标准更严格。
申请国家的同等性认定标准符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示和流通相关指南(CAC/GL 32)或国际有机农业联盟(IFOAM)基本规格中普遍适用的同等性认定标准时,可不计差异,评价为同等。
目前,韩国与欧盟、美国已达成互认协议,但中韩两国政府之间尚未达成有机认证互认,但是,若中国的有机加工食品符合上述韩国有机加工食品同等性认证相关标准,则可以向韩国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同等性认证。
5.韩国有机认证标识
获得认证的有机加工食品可以直接在产品或其包装、交易明细、保证书等上进行相应的有机标识。韩国有机产品标识见下图1、图2:
图1 韩国有机农畜产品、有机加工食品、非食用有机加工品认证标志
图2 韩国有机水产品、有机加工食品认证标志
拟申请韩国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可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申请,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事业部日韩服务团队也将持续关注韩国有机食品认证的相关标准法规动态,以期帮助关注有机食品的企业及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