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销售食用生活物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肉品检验检疫证明的检查查验、加强快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食用生活物资流入市场。
疫情发生以来,为解决城市封控期间的居民基本食用物资的保障,武汉市各大商超、电商平台、网络销售企业纷纷以网络销售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团购和个性化需求。当前,食用生活物资包括米、面、油等预包装食品,以及菜、肉、蛋、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
目前,武汉市开展食用生活物资网络销售的模式主要有四种模式:“总仓+平台”模式、“总仓+平台+实体店”模式、“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签约商户”模式、“经营者+微信”模式。
《意见》指出,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将流通环节监督抽查列入工作计划内,对网络销售企业的总仓及实体门店,有针对性的开展食用生活物资的监督抽查,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针对新情况、新业态,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巡查,精准施策,督促网络销售企业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快速检测、信息公示、安全分装、冷链配送等义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对网络销售企业的肉品检验检疫证明监督抽查重点是查验冷冻肉、冷鲜肉、储存肉的检验检疫证明,严禁未经检疫、来源不明的肉品上市销售。
为切实消除食用生活物资质量安全隐患,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网络销售企业在总仓、实体店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水产品兽药残留快检筛查工作。